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撥款已經通過咗,係一個不變嘅事實,做市民嘅仲可以點?我相信一個地方要發展嘅話,係一定要有付出,包括土地上、金錢上及人民上。

坦白講,我係讚成起高鐵嘅,不過係咪真係要動用到669億呢?我就認為可以少d就最好啦,話晒669億係一個天文數字,用我哋打工仔唔少血汗換番oo架!

有一日夜晚,我路經立法會附近,見到一班人開『嘉年華會』,但當時我唔知發生咩事,只係知道好嘈好多人,為避免麻煩,我都係行開d好,番到屋企睇新聞先至知道,係第一次反高鐵人士集會,看罷,我就已經知道無論點嘈都好,個撥款一定通過。當上星期第二次會議後,都正如我所講,實通過啦,之不過,我無諗過呢班反高鐵人士會咁激。

圍堵立法會、阻止議員離開、擺街封路兼扎營、衝擊警方防線、搶奪鐵馬……我唔係想一面倒話班人唔,而係理性少少去諗下呢件事,做完咁多呢d事之後,會對徹回撥款一事有幫助嗎?

OK,你想要嘅係乜?坦白講,我對整件事唔係太清楚,政府嘅方案加上人民嘅反對當中嘅細節,我真係無去暸解過,但係我會堅持一樣,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,公司都係咁,呢個係一個不變嘅定律。

當權者,只係運用緊法律賦予佢嘅權力,去做出一d決定,佢又何罪之有呢?佢有諮詢過民意,又同立法會議員傾過,『少數服從多數』嘅原則下做出呢個決定,我覺得無問題wor!有人話特首係慘勝,因為支持同反對嘅百分比係47%45%,所以會為佢之後嘅施政添上唔少麻煩及阻力。

在我而言,無話慘勝唔慘勝,每一個政策嘅推出,總會有一班人度嘈呢樣嘈樣,當中又有幾多人係真係反對個議案呢?為反對而反對嘅又有幾多呢?懷著政治動機想收買人心嘅又有幾多呢?

 

我更想講嘅係

1民主嘅社會唔係代表出聲班人就代表晒全世界人,甚至逼令當權者就範。民主,在我而言,係你有權去發言,當權者有責任去聽,而最終決策權係當權者,呢個係庄閒原則,每一個地方都係咁,自己屋企係咁,公司都係咁,唔鐘意嘅話,請去另一個家,另一間公司,繼續尋找你心入面嘅烏托邦。

2當日立法會投票班人,都係由人民去投票選出o黎,即係話大家都認同佢可以代表香港人去作決定,但係當佢以『少數服從多數』嘅原則,作出一個非『大家』嘅決定時,做乜要係門外搞事呢?難道剷平個立法會會改變到個事實嗎?

3警方為維持秩序而奉召到場,好明顯,人多自不然會有混亂事件發生,佢嘅出現係合情合理,佢面對無理,甚至不必要嘅挑釁時都可以好克制,點解大家依然當佢好似阻住地球轉嘅人呢?你有呀媽生,d警察都有。

4一班年輕人以苦行及絕食去話比人知佢嘅不滿以及想法,我好欣賞佢,因為佢一個唔影響大家嘅大前題去表達自己;反之,有一班人製造混亂,阻塞交通,影響眾多市民生活,呢d方法我絕對唔認同,就好似大耳窿收數一樣,唔係直接搵個債仔,而係不斷騷擾債仔身邊d人而逼佢還錢,幾咁無癩!

香港人呀香港人,大家都克制d啦,有班人為爭取民主而換得一部坦克車,我唔想見到20年後換o黎嘅係比坦克車更甚嘅,比d耐性啦,如果我d行為係等於民主的話,只會嚇親中央政府,更加會視民主為洪水猛獸;再極端d去講,當中央要干涉香港管治時,我現時所享有嘅自由,隨時都會被沒收。

聽我講啦香港人,冷靜d啦!談判,係要相方讓步先可以達成協議,否則,呢d就叫做逼令就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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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K L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